中央美术学院
本科生休学、复学与退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为维护中央美术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权利,依据《中央美术学院本科生学生手册》中“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内容,制定“中央美术学院本科生休学、复学与退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具有中央美术学院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包括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
休学
一、休学条件
(一) 学校允许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分阶段完成学业,并在相应专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可以休学或保留学籍。学生在学习年限内,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需予以休学:
1、学生因病经指定医院诊断,需停课治疗、休养8周以上(含8周)者;
2、一学期内一次性需请事假4周以上者;
3、创新创业实践者;
4、由于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坚持学习,学生个人申请休学和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
(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不予休学:
1、毕业学年的第二、三学期;
2、休学申请未通过审批。
二、休学期限
休学时间一般以一年为限,期满仍不能复学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继续休学,但休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二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需作退学处理。新生和在校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或休学手续,学校将保留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至退役后2年。
三、休学办理程序
1、学生需在学期末(放假前2周)向学校提交下一学年休学申请(在数字化校园平台“常用下载”区域,下载并填写《中央美术学院本科生休学申请/审批表》);
2、经学校审批备案后,领取《休学通知书》并办理离校手续。
四、休学须知
1、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但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因病休学或休学期间患病学生,其医疗费参照《中央美术学院学生就医管理规定》执行。
2、学生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不得参加学校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学校不对学生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发生的行为负责。
复学
学生休学期满前,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复学。
复学办理程序
1、学生需在休学期满前一个月(遇假期需在放假前一个月)向学校提交复学申请(在数字化校园平台“常用下载”区域,下载并填写《中央美术学院本科生复学申请/审批表》);
2、学生申请复学时需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
3、因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需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证明其恢复健康,并经学校医务室认定盖章后生效;
4、应征入伍的学生需凭退伍复印件及学校人民武装部开具的相关证明复学;
5、复学的学生原则上编入原专业的相应年级学习。
退 学
一、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
1、在读期间累计有三门课程重修后考核未通过,或累计有八门课程需重修者;
2、在学校规定的学制期满时仍有五门(含五门)以上课程未完成者;
3、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者;
4、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者;
5、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6、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者;
7、休学时间累计超过二年仍不能复学者;
8、学校认为应休学而拒不休学者;
9、本人申请退学者;
10、其他原因应退学者。
二、退学办理程序
1、学生自动退学。由学生填写并提交《中央美术学院本科生自动退学申请/审批表》(在数字化校园平台“常用下载”区域下载),经院系及教务部门审批后,发予《自动退学通知单》,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
2、学校予以退学处理。对学生的退学处理,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本人,同时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
3、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退学证明。学满一年以上者,学校发给肄业证书;学习不满一年者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
4、退学学生,需按学校规定限期办理退学手续离校。退学学生的档案由学校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户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
三、退学其他说明
1、已经退学的学生不得申请复学。
2、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可参照《中央美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相关规定提出申诉。
四、本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2017年7月第1次修订,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