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术学院
学生出国/境参加教学活动的管理规定
 
随着我校专业课程教学出国/境参加教学活动的现象日益增多,为切实提高我校出国/境教学活动的专业水准和学术含量,确保出国/境参加教学活动师生的安全,保证教学计划的顺利完成,同时积极推进并规范对外教学活动管理,经研究决定,对我校教师在正常教学时间带领学生出国/境参加教学活动特做如下规定:
 
第一章 教学活动管理
 
出国/境参加教学活动的课程申请原则上应在编订每学年教学计划前由院/系务会或教学负责人统一审定、审批,教务处/研究生院备案。具体如下:
第一条    是否进行出国/境参加教学活动由各专业任课教师根据教学需要自行确定,院/系务会统一审定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把握出国/境参加教学活动的学术含量及教学要求。
第二条    需出国/境进行教学活动的课程应在制订学期教学计划时,由任课教师向所在院系递交出国/境教学活动的情况说明、实施计划、具体安排,教学秘书统一汇总后,由院/系务会统一审定。
第三条    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确定的国/境外教学活动,由任课教师向所在院系教学负责人递交出国/境参加教学活动的情况说明、实施计划、具体安排,由教学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由院/系务会统一审定。无需院/系务会统一审定者,教学负责  人需批示具体意见。
第四条    各专业院系将研究确定的需要出国/境参加教学活动的课程汇总表、教学负责人签字的意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在教务处/研究生院备案后方可组织外出教学。
 
第二章 教学活动要求
 
第五条    出国/境参加教学活动坚持“课程需要,教师申请,院系把关”的原则,严格执行教学活动管理程序,注重教学活动的效果。
第六条    院系负责人应对教学活动的层次和水平严格把关,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带队教师外出期间要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七条    参加的教学活动应做到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目的明确,符合课程教学目标要求。
第八条    参加教学活动的师生应积极宣传学校教学、科研及学术成果,扩大学术影响。不得有泄漏机密的行为,不得从事有损专业院系及我校声誉形象的活动。
第九条    学生所在院系应充分尊重学生本人意愿,并兼顾到学生的经济状况。原则上列入教学计划的课程,修读的学生应全部参加该教学活动。
第十条    毕业班学生在第二、三学期,原则上不允许出国/境参加教学活动。
第十一条  出国/境参加教学活动的学生,行程结束后必须按期返校;若期满未归,按《中央美术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央美术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中央美术学院
教务处/研究生院
201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