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术学院学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为规范各类学生毕业及学位授予的各个环节,学院毕业生学位论文作如下具体要求,请各专业院系另行制定。
一、一般格式和顺序
1、封面:包括题目、副标题、作者姓名、指导教师、研究方向、院(系)、完成日期。题目:应能概括整个论文最重要的内容。选题适当、具体、切题、引人注目,题目力求简短,一般不超过25个字;副标题:对题目内涵的延伸,字数不宜过多;
 2、论文学术规范声明及论文/创作(设计)使用授权说明。对毕业论文的原创性进行声明,并对其使用授权进行说明,签名及日期必须手签。
3、中文摘要:论文第一页为中文摘要,学士学位论文约300字。其内容为本论文的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要突出论文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语言力求精炼、准确。
4、英文摘要:中文摘要后为英文摘要,内容原则上应与中文摘要相同。
5、目录:既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目录一般只列至一、二级标题,文内含三级以下标题的不在目录中列出。
6、引言(或序言、前言):在论文正页前,内容为介绍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现状,本文所要解决的问题,本项研究工作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等;
7、正文:为学位论文的主体,文中所用注释可用脚注或尾注两种形式,图表可采用图文混排的方法,图表须加注释,要注明原出处及作者(年代)尺寸、材料等相关信息。文章的结论应该明确、精炼、完整、准确地概括本文的观点,认真阐述本文的新见解及在本领域的意义。学士学位论文要符合一般学术论文的写作规范,文字准确,语言流畅,论点清楚,论据准确,论证完整,有独立的观点。论文字数要求:美术史论专业论文不低于5000字,其它各专业论文不得少于3000字。
8、注释内容顺序为:注释号、引用文献名、原作者引用文献出版社、出版日期、引用页码。
9、参考文献:列出作者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查阅、参照和引用过的重要的文献资料。书籍要列出著作名称、作者、出版社、出版日期;文章要列出文章名称、作者、所刊载杂志期刊名称及期号、发行日期。网络文章要列出网址、网站名称、栏目名称、作者、文献名称。参考文献一般列于论文附录部分的首项。
10、附件:列出对论文内容所必须的附加文本,如原始档案、资料等。
11、鸣谢:对授业过程及论文写作过程中予以指导、帮助的各方表示感谢。
二、用纸、字面规格及装订要求
1、定稿论文一律要求打印或复印,并用统一封面装订成册。
2、论文用纸规格为A4(210×297mm)标准大小复印纸,纵式打印装订,并注意四周留足空白边缘,以便装订、复制和读者批注;
 3、封面由学院统一印制、下发,本科毕业生每人5份;
 4、正文用字规格为小4号至5号宋体字; 
 5、文字、图表必须工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