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术学院教学信息发布与管理办法
为规范信息发布途径,保证信息发布的有效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学校各管理部门有义务将各种与学生个人有关的信息及时在规范渠道进行发布,学生有义务通过各种规范渠道及时获取信息。
一、信息发布渠道
1、校园网(www.cafa.edu.cn)
2、 美院数字化平台系统(http://my.cafa.com.cn)
3、 个人电子信箱
4、教务处及各院系的信息公示栏
5、其他辅助手段
二、各信息发布渠道之间的关系
以上四种渠道之间是互相补充的,各有其侧重的发布内容,学生要养成主动从以上诸渠道获取信息的学习习惯。
三、各渠道侧重发布的信息内容
1、 校园网——主要发布每年学院各类招生信息,面向全院师生的有关休假、开学的通知等。
2、 数字化教学管理平台系统——主要发布每学年的教学院历;各类休假、调课、开课、选课通知;学生在校期间办理请假、休学、出访、退学、延长学期年限等学籍问题所需的各类电子表格;每学期的课程表,考试安排;学生个人学籍变动信息、成绩查询等信息。
3、 电子信箱——凡我院正式录取的本科生、研究生都拥有一个自己姓名全拼为用户名的电子信箱信箱的初始密码为6个1,学生登录后可自行更改密码。一些重要通知会通过电子信箱发送,学生应养成定期查看并使用自己电子信箱的习惯。
4、 教务处及各院系公告栏——各种与学生课程、考勤、考核、奖励处罚、信息核对等相关的通知和信息会及时在这里张贴公示,学生要养成定期浏览公告栏的习惯。
5、 其他辅助手段——包括书面通知、电话通知等形式。除上述三种信息发布渠道,对一些特殊问题还可以采取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等手段与学生本人直接取得联系。
四、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1、 在校生享有使用学校教学资源,及时获得与自己学业相关的各项信息的知情权,按国家相关政策列入保密级别的信息除外。
2、学生享有对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涉及自身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申诉的权利。
(1) 对学业成绩有疑义的学生可以参考课程管理规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
(2) 对各种奖励处分有异议的学生可以向学生权益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详细程序和申诉时限见《中央美术学院违纪处分条例》;
(3) 教务处设立办公咨询信箱,学生学习过程中有问题或对某些政策持有疑义可以通过该信箱进行咨询。咨询信箱:jwc@cafa.edu.cn,教务处有专人负责解答。
3、 为保证信息的有效传递,学生有义务向所在院系办公室申报自己有效联系方式的义务。学生在校期间联系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到所在院系办公室进行变更登记。因学生联系信息变更导致信息无法及时传达到学生本人而引起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4、 教学管理系统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开放,学生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准确地维护个人基础信息。
5、 学生在校期间有通过以上渠道获取信息的义务,通过上述渠道公布的信息,由于学生个人原因没有及时获取而引发的后续问题,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